我市已接入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的定点零售药店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9 11:34:22 浏览量:25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5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结合我市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启动全市范围内智慧医保基金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目前,正有序推进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已接入401家定点零售药店,现对已接入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