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93医保热点速通(第五期)
发布日期:2025-03-10 09:25:21 浏览量:355
临近“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看看这些与女性有关的医保知识问答:
一、女性参保居民医保后住院生产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答:可以。
(一)参保妇女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不再设起付线;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费用报销起付标准在基本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0%。
(二)参保妇女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三)参保妇女不区分受孕方式,享受相同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二、女职工有哪些生育的报销政策?
答:(一)门诊待遇
1.门诊产前检查限额补贴:产前检查费用自2023年8月1日起按每人2500元限额,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随生育住院费用一次性补贴方式(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等不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5.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6.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7.输卵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二)住院待遇
1.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不再设起付线。2.参保女职工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注意:参保女职工不区分受孕方式,享受相同的门诊补贴、住院报销和生育津贴等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三、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怎么计算?怎么申领呢?
答: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保女职工在西安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出院结算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