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5-27       浏览量:153       信息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机关财务、接待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947

联系方式:029-86785966


(二)法规与监督处。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医保部门,分级负责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涉及医疗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928

联系方式:029-86785998


(三)待遇保障处。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市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932

联系方式:029-86785981


(四)医药服务管理处。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拟订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和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企业离休人员(含中省驻市)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937

联系方式:029-86785717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依照职责权限拟订全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关于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934

联系方式:029-86785720


(六)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945

联系方式:029-86785965